保税物流中心(A型)存放货物的范围 (1)国内出口货物; (2)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3)外商暂存货物; (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7)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开展业务的范围 允许: A.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B.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C.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拔、配送; D.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业务; E.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禁止: A.商业零售; B.生产和加工制造; C.维修、翻新和拆解; D.存储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者健康、公共道德或者秩序和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 E.存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享受保税政策的货物; F.其他与物流中心无关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