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报关与贸易管制
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禁止、限制、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的基本内容。
2.熟悉贸易管制的基本框架与法律体系。
3.熟悉进出口检验、检疫管理的基本内容。
4.熟悉进出口货物付、收汇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5.熟悉贸易救济措施的基本内容。
6.了解进出口贸易经营管制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对外贸易管制概述
对外贸易管理三种形式:
1、按管理目的分为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管理
2、按管制手段分为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
3、按管理对象分为货物、技术和国际服务贸易管制。
一、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和特点
目的:1、保护本国的经济利益;2、推行本国外交政策;3、国家职能的表现。
特点:1、对外政策的表现;2、因时间、形势而变化;3、以对进口的管理为重点。
二、对外贸易管理目标的实现
单、证、货相符是海关确认货物合法进出口的必要条件。
三、基本框架和法律体系
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际条约等
贸易管制是一种国家管制,不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及各民族自治区政府的地方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对外贸易法》为核心。
《京都公约》——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
《蒙特利尔协议》----消耗臭氧层物质
《鹿特丹公约》——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国际公约
第二节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一.禁止进出口管理
概述
我国是以《目录》形式进行管理,商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口货物、技术目录,海关实施监督管理。
(一)禁止进口
禁止进口:列入目录内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货物和技术,不得经营进口。
1、禁止进口货物的规定
(1)《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共6批
第一批、第六批:根据保护生态环境的国际条约而定——如破环臭氧层的四氯化碳、虎骨、犀牛角等
第二批:旧机电——压力容器类、电器医疗设备类、汽车工程及车船机械类(安全、环保与节电)
三四五批:固体废物类——城市垃圾、医疗垃圾、含铅汽油淤渣等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货物,如不符合《动植物检验检疫法》下列货物
动植物病源、疫区的动植物及产品、动物尸体、土壤等
(3)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汽车空调器、空调压缩机
右置方向盘的汽车
旧服装、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黑人牙膏(“DARKLE”、“DARKLIE”)
国产手表复进口
停止进口氯酸钾、硝酸铵(07新增内容)
进口货物及其包装上带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内容的,不得进口(07新增内容,需注意)
2、技术:
《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一批:涉及钢铁冶和有色冶金、化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消防、电工、轻工、印刷、医药、建材生产技术等,保护国营经济)
(二)禁止出口
1、货物:
(1)《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共四批。
第一、三批,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如:四氯化碳、犀牛角、虎骨、麝香(07新增)、防风固沙用发菜和麻黄草。
第二批:保护森林资原:木炭
第四批:硅砂及石英砂及其他(天然砂07新增)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口,如:新发现、重要价值或濒危的野生动植物
(3)其他:如劳改产品、原料血浆以及商业性出口的野生红豆杉及其部分产品(07新增内容)。
2、技术: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核技术、测绘、地质、药品生产、农业等技术领域。
二、限制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范围
概述:
目录管理,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目录,海关依法监督管理。
(一)限制进口管理
限制进口管理的主要原因:
(1)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道德
(2)保护人体、动、植物健康,保护生态环境
(3)实施与黄金白银进出口有关措施
(4)建立或加快国内特定企业
(5)对农、牧、渔业有必要限制的
(6)保障国家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
(7)其他规定,国际条约协定规定
1、限制进口货物管理
方式有许可证管理和关税配额管理二种
(1)许可证、件管理
包括进口许可证、濒危物种进口、可利用废物进口、进口药品、音像制品、黄金及制品等管理。
(2)关税配额管理(相对数量限制)
规定关系配额税率和数量总额,限额内外实行差别税率。这是一种相对数量的限制。
A、07年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有小麦、大米、玉米、棉花、食糖、羊毛、及毛条;07新增
B、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工业品尿素、磷酸氢二铵等 07新增
2、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实施的是目录管理
程序:签订合同前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技术进口申请”,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核发“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才可以签订合同,再次向商务部申请并核发《技术进口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两次申请、两次核发)。程序(申请、意向书、合同、许可证)
第一批:涉及生物、化工、生物化工、石油冶炼和石油化工以及造币技术等6个领域16项技术。
报关时,应主动递交许可证。
(二)限制出口
限制出口管理的主要原因:
(1)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道德
(2)保护人体、动、植物健康,保护生态环境
(3)实施与黄金白银进出口有关措施
(4)保护自然资源
(5)输往国市场容易有限
(6)出口市场秩序严重混乱
(7)其他规定,国际条约协定规定
1、限制出口货物管理
货物限制出口的管理方式方式
①出口配额(限制):所谓配额,就是预先给你定好数量。分为:
1. 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规定绝对数量的方式实现限制出口的目的。规定1年时间内的出口数量总额,采取直接分配方式,获得配额证明后,换发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
2. 出口配额招标:规定1年时间内的出口数量总额,采取招标方式,中标者发放配额证明后,换领出口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
②出口非配额限制
许可证管理,非数量限制货物,包括出口许可证、濒危物种、敏感物项、军品等,直接签发许可证进行出口管理。
2、限制出口技术管理
实行目录管理、许可证管理,目录外技术或目录内技术但无许可证,不准出口。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程序:向商务部申请、核发《技术出口许可证》。
三、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范围
除禁限管制的商品、技术外,都属自由进出口管理商品。但基于检测需要,我对部分货物实行进出口自
动许可管理,对技术进出口则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一)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进口前进行自动许可性质的登记;有关部门一律核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
只要是非禁限的、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外贸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登记,并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可持证凭以报关。
第四节报关员
一、概念
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注册。
必须受雇于一个从事进出口业务、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或者报关企业并代表该企业报关。报关员不是自由职业者。
二、资格
报关员资格许可------通过考试和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行政许可的方式发证)。
考试由总署组织、实施、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及规章。三个月前公告考试事宜。
(一)报名条件及手续
年满18岁,大专学历(06、07年高中/中专),具有中国国籍。港、澳、台都可参考。
下列人员不能参考:
1、刑罚的
2、走私或严重违规,被取销报关员证的
3、因行贿,被撤销报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4、考试宣布成绩无效,并被撤销报关员资格、吊销资格证书,不满3年的
(二)报关员资格申请及报关员证书颁发
资格报关员资格审查制度。对合格者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颁发资格证书,并在接受注册申请后审核批复其为报关员,并颁发《报关员证》
6个月内申领报关员证,10日内(可当场)发证。
资格证书终身有效。
三、注册
(一)报关员注册条件:
(1)中国国籍
(2)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3)必须受聘于报关单位
(4)首次注册,须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实习3个月
(5)注册期满(2年)后,2年内没有注册的,须经海关业务岗位考核合格(不是报关员考试)。
(二)注册程序
1、受理程序:申请(直属海关)----审核(隶属海关)----颁发证书。
2、注册资料:注册申请书、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劳动用工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提供实习证明材料。
有效期满后,连续2年没有注册,应提供海关考核合格材料。
台港澳人员需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3、10日内颁发报关员证,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作出决定
4、注册有效期2年
(三)注册的变更、延续
1、注册变更
变更是指:报关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关单名称、海关编码。如报关员更换报关单位,不属变更范围。20日内,以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10日内发新证。
2、注册延续
2年注册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申请材料类注册申请材料P33),条件符合的,延续2年,海关应在届满前作出决定,否则应视为准予延续。
当场作出决定并换证的,不再制作2书(受理书、准予延续报关注册决定书)。
如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届满的,有届满前30内申请暂缓办理报关注册延续,在暂停期满后30日内提出延期。
(四)注册的注销
报关员不再执业的、辞职、解除合同关系、主体不存在(报关单位注销注册登记),报关员应申请注销,否则由报关单位办理注销手续。(申请书、报关员证或报刊作废声明、报关员资格证。)
(五)其他规定
1、更换单位,注销原证,重新办理
2、遗失报关员证,应及时说明情况,并登报作废。海关在收到说明情况及作废证明后20日补发。
3、《执业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的情况,应依《许可法》等程序进行。
四、报关员执业
(一)执业范围
当在一个报关单位执业。按报关单位的要求和委托人的委托依法办理下列业务:
1、如实申报,填单
2、申请办理税收相关事宜
3、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结转、外发加工、内销、放弃核准、余料结转、核销等事宜
4、办理货物减免费事宜
5、协助海关查验、结关
6、其他
(二)报关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报关权
②向海关查询报关情况
③拒绝海关工作人员不合法要求
④对海关决定有陈述、申辩、申诉权
⑤行政处罚的复议权或起诉权
⑥合法权益因海关违法行为受损,要求赔偿
⑦参加执业培训
2、义务:
①熟悉货物情况
②填制报关单、准备单证并报关
③配合查验
④配合海关对企业的稽察和涉违案件的调查
⑤参加岗位业务考核(同权利)
⑥出示报关证
⑦保管好报关证和相关证件
⑧协助落实海关管理具体措施
(5)执业禁止
不得有下列行为:
1、故意制造矛盾和纠纷
2、索要额外的酬金,虚假报销;
3、同时在2个或2个以上报关单位执业
4、私自接受委托(一定要以报关企业的名义接受委托报关)
5、转借报关员证
6、涂改报关员证
7、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6)记分考核
1、它考核管理的对象是在职报关员。
2、性质是一种教育和管理措施,而不是行政处罚。行贿或违反海关鉴管规定、走私行为,不适用于记分考核办法,而应按《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处理。
3、管理部门是海关企业管理部门,通关业务现场及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具体执行记分工作。
达到30分后,应参加海关或受托组织举行的岗位考核,合格分数归零,不合格参加下一次考核。
4、考核量化标准: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周期,不足一个1年按1个记分周期计。1个记分周期满后,分数归零。但报关员在1个记分周期内变更注册登记报关单位或注销的,分数不归零。
(1)为1的情形(电子单、放行前改、盖二章)
* 电子单(电子单项目填写不规范,被责令退回的,海关做出的);
* 放行前改(放行前因报关员原因申报差错,单位申请改单的,须对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海关统计未造成危害,单位做出改单);
* 盖二章(1、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加盖报关专用章或其他印章,或用章不规范d的;2、未按照规定在纸质……签名盖章,或由他人代表签名盖章的)。
(2)分值为2的情形(放行前撤、拒绝)
* 放行前撤(放行前制单不规范,单位申请撤单的,须不对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海关统计造成危害,单位做出的撤单);
* 一拒绝(电子审单时,拒绝应要求做出解释、说明情况、补充材料、提供样品等,造成海关退单的)。
(3)分值为5的情形(10日,放行后改和撤,100万元以下)
* 10日(海关发出“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10日内,无正当理由而不现场交单查验造成海关撤单的);
* 放行后改和撤(因制单不规范而申请改单或撤单的(因出口更换仓单除外),(需海关确认不属走私、逃税等违规违法性质);
* 100万元以下(放行后海关发现,币值或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差额在100万元以内,/ 数量有四位数以下差值,海关确认不属伪报,并不影响海关统计的)。
(4)分值为10的情形(借证、100万元以上)
* 借证(出借、借用、涂改证件的);
* 100万元以上(放行后海关发现,币值或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差额在100万元以上,/ 数量有四位数以上差值,但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的)。
(5)分值为20的情形(行政处罚)
违反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执业或取消报关员资格的。
(6)分值为30的情形(走私)
走私行为被海关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执业或取消报关员资格的。
3、记分考核管理的救济途径:
书面申辩:异议时,接到电子或纸质告知单7日内向海关申辩,海关7日内答复。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五、报关员的法律责任
(一)因工作疏忽或未审查,造成漏报或申报不实的,暂停6个月内执业,严重者取消资格。
(二)暂停恢复后一个再次被暂停的,取消报关资格
(三)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超范围报关,改正,5万内罚款,暂停6个月内执业;情节严重取消从业资格。
(四)行贿,取消从业资格,10万内罚款;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不得重新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五)骗取注册登记,撤销注册登记、取消从业资格,30万内罚款
(六)下列情形,警告、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1、有报关员执业禁止行为的(禁止行为见P38)
2、报关员注册内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七)对没有报关从业资格非法从事报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