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报关员考前培训招生简章
 网站首页
 报关考培
 报检考培
 单证考培
 学习方法
 辅导资料
 政策分析
 外贸实务
 经贸新闻
 历年真题
 网站论坛
热门关键字:    报关员考试    报检员考试
 >>相关文章
·2010年报关员考试成绩
·申领2011年报关员资格
·2011报关员考试16个
·2010报关全国通过率1
·2010报关员真题考点命
·2010年报关员考试真题
·2011报关员培训保过班
·2010报关员报名承诺书
·2011单证员培训课程免
·兼职工作招聘启事
 >>点击排行TOP10
·2011年报关员培训课程
·2011年报关员最实用学
·2009报关员真题考点命
·2011报关网络课程报名
·2011报关考试最好的辅
·商品归类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2011年报关员网络培训
·2011年报关员最新网络
·报关单填制的最有效学习方
·报关员资格证有效期—终身
·报关员“三步走学习战略”
·2010年报关员考试真题
·2010年报关最好的辅导
·2010年报关员考试的5
·2011报关员培训保过班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分析 >> 浏览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尚睿英教育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02 【字体: 】 
国税发[2008]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针对部分地区反映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方面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第二款中关于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向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的期限由180天内调整为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210天内。
  二、对于各地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由《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山东等五地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发[2006]188号)第四条中规定“核销日期”超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180天(远期结汇除外)调整为210天。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第六条中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调整为210天内。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四条中规定,代理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之日起180天内向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调整为210天内。
  五、现行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可通过修改系统设置参数的方式调整出口收汇核销单信息对审时限,请各地按本通知要求自行调整。
  本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五月五日             
Tags:第一报关网
QQ群①:38037072
QQ群②:56712508
客服①: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②: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诚邀加盟 | 信息反馈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07-2008 长沙市雨花区尚睿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中心:尚睿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号:430111000018973;注册地:湖南长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ICP备07007712号
咨询电话:0731-85141411 13787078014 传真:0731-85141411
E-Mail:dybgw@126.com